直观上来看,任人唯贤是正确的用人之道。
正如在《出师表》里所说,“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
”但是这点说着容易,实际操作起来却很难。
首先,对于一个人是否贤能,大家有不一样的评判标准。
比如你诸葛亮觉得郭攸之、费祎、、向宠都是良臣,但也许不这么认为,甚至可能觉得这是诸葛亮在安插他自己的人马。
其次,人贤与不贤,没有写在脸上,别人是需要经过长期的观察和接触,才能对其有所了解的。
对一个人的能力作出评判,需要付出时间和人力成本。
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
如果刚好你的老板不愿意花费这块成本,或者不太相信自己的眼光,那么,你的满腹才华,可能真的没有陪老板打过几局王者荣耀有用。
正因为,“亲贤臣”,对主君而言,是一个赌注。
赌赢了,赚了个诸葛亮为他的儿子;但如果赌输了,信用了像、这样的人,他们能把你全家都给一锅端了。
所以,可能历史上的很多昏君都要大吐苦水,我是任人唯亲,可是以史为鉴,权柄授予外人,实在是不能安心啊。
在晚清时期,吏治腐朽,官场风气败坏,拉帮结派,搞小团体现象严重。
比如合肥,就是任人唯亲的典范。
李鸿章经营北洋20多年,把那里变成了安徽老乡的天下,不识字也能当官,刘铭传见了都直称其不堪一战。
但有趣的是,作为后期实际最高统治者的,在任用亲信方面,反而显得非常克制。
像古时候吕雉、武曌女主当国,上位后第一件事就是大封亲族,恨不得把自己家男丁全部封侯拜相。
而慈禧经历当上皇太后,却只依照祖制,给自己父祖曾三代追封了三等承恩公。
在慈禧活着的亲人里面,只有大弟照祥,继承了承恩公的赐封,而二弟桂祥还是在他女儿当了的皇后之后,才同样被封三等承恩公的。
如果说慈禧早期不敢过于放肆,是慑于太后的威严。
那么到后来慈禧一手遮天时,仍然不那么重用自己的亲宠,只能说是出于她自己的意愿了。
慈禧连自己的血亲都不委以重任,有时候手下的“幸臣”、“宠臣”想向她要个,就更加讨不了好。
例如,《国闻备乘》中记载, “太常卿裕庚使西洋归,娶美利坚妇,生二女,有殊色,善画,兼通英文,夤缘入宫,侍孝钦作叶子戏,孝钦甚爱之。
二女屡有所求,终不迁裕庚一级。
” 胡思敬这里说的裕庚两个女儿,就是后来写出了《清宫二年记》和《清宫琐记》的裕德龄和裕容龄。
德龄和容龄姐妹自小在外国长大,视野开阔,聪明伶俐。
两人被慈禧召进宫中充任女官,主业是给她当翻译,副业是陪她打扑克,空闲时再聊聊西方的新奇事物,深受慈禧宠爱。
但即便亲近若此,慈禧也没有因为对她们的宠爱,就打破原则给她们的父亲升官。
慈禧不愿任用私人,也与清朝的官员任用制度有关。
《大清律例》的吏律规定,“凡除授官员(兼文武应选者),须从朝廷选用,若大臣专擅选用者斩(监侯)。
” 所以尽管慈禧是有能力滥用亲属,但她实在犯不着去趟这趟浑水,给自己落下个违反祖制的罪名。
慈禧的宠宦李莲英,有四个养子,名为福恒、福德、福立、福海,都用花钱捐官的方式买了郎中一职,不过是候补。
李莲英哀求慈禧给他这四个儿子实授,但当尚书葛宝华回答,“与以小乌布则可,补缺当遵部例,臣何敢专?”慈禧也默然不语,没有为这个天天给自己梳头的李莲英破例。
当然,慈禧并非一概摒弃亲信不用,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比如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时,率军护卫慈禧逃难的岑春煊,就因为和慈禧关系好成为一方封疆大吏。
岑春煊后来倚仗慈禧宠爱,把朝廷上下贪赃枉法的官员弹劾了个遍,成为清末赫赫有名的“官屠”。
同样在慈禧“西狩”时被用的瞿鸿禨,也因为长得像慈禧的儿子,被提拔入阁,担任。
这帮人和慈禧的弟弟、德龄的父亲、李莲英的儿子不同,并非庸碌之辈,而是有一定才干的人。
虽然慈禧也谈不上是任人唯贤,比如她包庇大贪官奕劻敛财受贿,便是明证。
但从慈禧任用官员的方式来看,亲疏关系绝不是她用人的主要标准,而是亲贤并用。
只有那些自己本身有能力,又能为她所用的人,才能在慈禧的统治之下扶摇直上,平步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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