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在许多的古装剧中可以看到,很多县令们在审判案件的时候,就会对于犯人用木板桥打臀部,本来这就是历史的杖刑。不过这种杖刑是隋唐以来才有的,通常就用来惩治那些出轨的与他人通奸的妇人,并且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脱下内衣,直接用木板敲打臀部,直到犯人哀哀求饶才罢休。
历史女子刑罚:骑木驴、接铜阳、铁裙之刑、幽闭、坐冰块刑、三角木马、一丈红、刑舂、拶刑夹手指的刑罚、杖刑
历史五刑:拶刑、杖刑、宫刑、刑舂、赐死
一、历史女子刑罚杖刑

说到这种历史女子刑罚中的杖刑,本来就是按照字面意思来理解,就是用木杖来打犯人让犯人投降。杖刑当作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帆叶网,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历史杖刑的手艺和技巧: 三百六十行中没有这一行,但这一行绝对是靠手艺吃饭的。笞杖在手,生杀、轻重仅在一念之间。于是,如何打人就成了一门学问。

杖刑是指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脊背臀腿的一种刑罚,是隋唐以来的五刑之一。我们常见的杖刑是杖臀全刑,指打在腰下屁股之上的杖刑。景帝六年,将杖臀全刑做了就几个具体规定,一规定了刑具的规格,二规定了行刑位置,三规定了行刑时不可换行刑者。此后杖臀全刑才成了最常用的刑罚,每次的变化基本只是板子数量的变化。

杖刑虽然是为了不致命而改进来的刑法,但因为任何法律都无法规定打手行刑时的轻重,所以等于犯人的小命全掌握在打手手中。有经验的行刑者,可以只用几下就将人打残或打死,也可以打上数百下不伤筋动骨。比起夹手指的刑罚拶刑更加残酷。

所以电视剧中两个不同的受刑者,一样的板子数量,下场却截然不同,也就不难理解了。本来我们在古装剧里,经常见到宫女被打板子的镜头,有人奥秘:杖刑是隔着裤子打吗?↓↓↓
在历史杖刑为什么会被各朝帝王所衷爱?
杖刑,历史刑罚之一,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杖当作刑种始自东汉。小编整理了一下,现在给大家详细说明,快点来看看吧。 历史的刑罚五花八门,很多刑罚都受到极大诟病,帆叶网,尤其是一些残酷的肉刑。很多肉刑都因为其太过残酷或者不实用,在古代上先后被淘汰了。不过,有一种刑罚却被历朝历代所爱慕,一直延续到近代。如果不是步入了文明社会,这种刑罚可能还一直在实施,这就是“打屁股”。 “打屁股”这种刑罚,历史经常用在朝廷之中。当帝王不高兴某位大臣的时候,常常就会把他拉下去,让他趴在行刑的条凳上,扒下裤子,当场鞭打。一些大人在惩处小孩的时候,也会采纳“打屁股”的方法。《红楼梦》中贾宝玉犯了错误,贾政就是用“打屁股”来处罚他的。就是在现在一些家庭里,“打屁股”依然是一些父母惩处孩子的首选方式。 那么,为何“打屁股”这样刑罚,被历史普遍接受,乃至于延续到现在。而历史的帝王,又非常热衷于“打屁股”呢? 一、重在痛楚。 严格说起来,肉体刑罚分为两种:一种是消灭肉体的刑罚,一种是不消灭肉体的刑罚。消灭肉体的刑罚,也就是处死。不消灭肉体的刑罚,也就是要增加身体的痛楚。 不过,就算是消灭肉体,也有不同方式。重要是根据犯罪的人所犯下的罪行的轻重来决定。如果犯的罪轻,那么在消灭肉体的时候,就会减轻痛楚。如果所犯下的罪行很重,在消灭肉体的时候,就会延长痛楚,比如凌迟、腰斩这样的方式。 不消灭肉体的刑罚,重要目的,就是以增加人的痛楚为主。 相比而言,“打屁股”是痛楚最小的一种刑罚。为何这么说呢?因为屁股的肉厚,打坏也重要是把肉打坏了。其他腰、腿、手、脑袋这些地方,一打就会打到骨头。如果只是打坏了肉,长起来比较容易,这样痛楚就少一些。如果打坏了骨头,长起来就不容易,有些甚至要落下终身残废,这样痛楚也会延长。 历史父母采纳这种方式,自然有保护子女的意义。而帝王采纳这种方式,也就是让大臣知道痛楚,长记性。 二、让人驯服。 屁股属于人体的隐私部分。我们知道,在历史,隐私部分是不能随便示人的。历史妇女必须把身体严严实实包裹起来,要是暴露了,就是一件十分羞耻的事情。 男人身体的暴露,虽然没有对女人身体的暴露要求那么严格,但是也是不能随便给别人看的。尤其是屁股,更是隐私部分中的隐私部分,更不能随便给人看。 如果在大庭广众之下,把屁股扒出来拍打,也就不只是打,不只是给予痛楚,还有给予羞辱的意思了。 而羞辱的方式,显然是一种触及自尊心的方式。伤害受刑人的自尊心,也就是要让这个受刑人放下尊严,听话,驯服。 历史帝王“打屁股”,自然就是要大臣听话、驯服。历史父母打自己子女的屁股,也是为了让他们听话、驯服。 三、身份提醒。 屁股是人体的一个特殊部位,他与一个人的身份、权力紧密相关。 最早的人,并不是坐在凳子上,而是跪在一块毯子上上,屁股放在脚后跟上。这种方式,才算是正宗的“坐”。 不过,虽然这是一种正宗的“坐”,但是很明显,这种坐的方式,肯定不会很舒服。因为膝盖重要是骨头,会痛。脚尖着地,也会痛。所以,古人采纳这种方式“坐”的时间肯定不会很长。在一些宴饮中,基本上也就是屁股直接放在毯子上,双腿盘着。但是这样仍然不是很舒服。渐渐地,后来才发明了把屁股放在一个比较高平的凳子上的“坐”的方式。 而这个比较高平的凳子,也渐渐演变成了一个人身份、权力的象征。 我们说绿林好汉坐第几把“交椅”。这里的“交椅”,本来就是一个人身份和权力。当年西汉萧何给吕太公当司仪,摆了堂上的桌子和堂下的桌子。坐在堂下的那些宾客,其身份权力,显然要低很多。帝王坐在龙椅上,这个“龙椅”,自然是极显贵的表现。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当帝王在朝廷中,拍打大臣的屁股的时候,明显就是想提醒大臣,你坐的位子,你的身份都是我给了。你必须要珍惜你的屁股。你如果不珍惜你的屁股,你就坐不稳这个位子。我就要把这个位子给你夺去,交给别人。 父母在惩处孩子的时候,同样有这样的提醒。“天地君亲师”,在这一条脉络上,历史采纳的方式都是一致的。
古代的杖刑到底有多狠?真的会死人是真的吗?
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五刑”之一,“杖刑”显然十分老资格。放在各类古装剧里,“拉出去痛打”的杖刑场面,也是十分常见。比如央视98版《水浒传》里,老戏骨李雪健刻画的“宋江挨打”桥段,衣衫褴褛的宋江在公堂上被摁住狠打,短短一分多钟的痛苦表演,却叫多少观众心惊肉跳,连呼“看着都疼”。那在真实历史上,“杖刑”也有这么疼?更疼! “杖刑”到底有多疼?首先得了解下,古代的“杖刑”,都是怎么打。 其实,在隋唐年间以前,作为“五刑”之一的杖刑,一度和“笞刑”不分家,都是用根部厚一寸梢部厚半寸的竹制“棰具”狠打。汉朝时打一次,开始时分“笞三百”或“笞五百”,后来变成“笞一百”或“笞五百”。发展到隋朝时,打起来更常见逮什么用什么。比如隋朝“仁君”隋文帝,有时气急了眼,直接用马鞭来给人“杖刑”。 而且必须注意,在唐朝以前,“杖刑”时能打屁股?这在大多数时候都是奢求,基本都是朝着背部狠打,杀伤效果可想而知。所以汉朝时的“杖刑”,说是为了体恤犯人健康,用“杖刑”替代砍人手脚的“肉刑”,可一顿噼噼啪啪打完,受刑者往往“率多死”。隋文帝耍威风“杖刑”的那几年,官员们吓得纷纷辞职,他自己还大惑不解:“吾杖重乎?”朕打的很痛吗? 直到唐朝贞观年间,在看过了无数骨断筋折的惨剧后,唐太宗才正式改革,把“杖脊”改成“杖臀”,从此“打屁股”才成了“杖刑”的主流。《唐律》更把“杖刑”分成了“杖六十”“杖七十”“杖八十”“杖九十”“杖一百”五个等级。但执行起来又是另一回事,有时皇帝上来脾气,还是想怎么打就怎么打。比如唐玄宗在位时,一怒给官员“杖刑”,都是常见事,比如御史蒋挺,就因说了句真心话,就被活活“杖死”在朝堂。 相比之下,宋朝在“杖刑”的执行方面,比唐朝要严格的多,基本是该怎么打就怎么打。但“杖刑”的应用也更广,常用于其他刑罚的附加刑,比如流放等刑罚,都要附加一顿“杖脊”。甚至还有“重杖”,专用执行死刑。北宋的“弟弟”辽国,也开发出了新的“杖刑”工具——沙袋。五十至三百的“杖刑”,都是用熟皮包裹的五十斤沙袋来击打。 但放在宋朝的军队里,“杖刑”的应用,却是十分泛滥。一级压一级的军官们,常把“杖刑”当成立威手段。两宋军队打仗不给力,“杖刑”袍泽却是相当积极,也终于造成了严重后果:宋孝宗年间,志在恢复河山的宋孝宗,大力提高军官待遇,鼓励武举们从军,却不料武状元林飙等人纷纷拒绝——宁可一辈子仕途无望,也绝不去军营里挨打。 发展到明清年间,“杖刑”的制度也更加森严,基本继承了唐宋的各类法律条文。明朝还开发出了新用场:廷杖。三个世纪里,明朝那三尺五寸长的大荆条,把多少文官打的皮开肉绽。明朝成化年间以前,遭到“廷杖”的官员,还都是穿着衣服挨打,甚至屁股上要垫上绵衣防护,之后这个讲究也没有了,基本了脱了裤子直接打。 这“打击力度”有多大? 万历年间的“张居正夺情”事件里,获罪挨“廷杖”的几名官员里,艾穆和沈思孝活活疼昏,三天后才苏醒。神志清醒的吴中行,除了屁股皮开肉绽,还被打到口鼻出血。同样皮开肉绽的赵用贤,屁股上的肉一块块脱落,还被其妻子捡拾起来,回家腌制成腊肉后,从此代代收藏,成了老赵家标榜正气的传家宝。 以这个意义说,虽然“廷杖”常被看作明朝官员“博出位”的捷径,可看过这鲜血淋漓的现场就知道:这简直是拿命在“搏”。 也由于“廷杖”太狠,捎带着明代的治伤技术,也跟着突飞猛进。比较常用的一个办法是:挨过廷杖后,取一块羊毛皮敷在伤者患处,就能迅速止血恢复。但伤口痊愈后,患处就会留下一处羊皮痕迹。于是很多明朝县官,都落下了“职业病”:倘若要把某个百姓“杖刑”,脱下对方裤子一看,发现人家身上有“羊皮痕迹”,那就坚决不能打——这可是靠“廷杖”博出位的文官,就算眼下是草民,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发达。 但一般的老百姓,就没这个好运了。 “杖刑”这个刑罚,虽说主要用来惩治奸恶,也常用来打官立威,但很多时候,也常被滥用。一支威武的刑杖,有时就是惩治百姓的名目。比如在明清年间,不止犯罪会被“杖刑”,甚至有时候横征暴敛,也往往是“杖刑”开路。比如清朝人陈舜系的《乱离见闻录》里:康熙三年时,东南许多知县为催缴税粮,动辄就用“杖刑”打死数百人。多少民脂民膏,就是这么“打”出来的。 甚至对于衙门里的基层小吏来说,这恐怖的“杖刑”,更是敛财的“神器”。清朝人方苞的《狱中杂记》也记载:有三个犯人要受“杖刑”,第一个贿赂了三十两白银,结果被打伤骨头。第二个送了六十两白银,结果只是打伤了皮肉。第三个送了一百八十两,打完后当天就痊愈。这噼噼啪啪的一顿打,就是多少衙门中人的“食物链”。 “杖刑”有多疼?这个话题,就好似这样一面多棱镜,折射了中国古代,多少令人思考的世态万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