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拶刑:古代夹手指刑罚 十指连心痛到失去意识

时间:2023-08-07来源:网络作者:小白

拶刑是古代时期对于女性犯人施行的一种刑罚,拶刑其实就是夹手指,在很多古装的电视剧中经常看到,县官在审问女性犯人的时候施加拶刑来逼供,拶刑对于女性来说绝对是一种残酷到无法忍受的刑罚,有的时候甚至通到昏迷过去也不是没有可能,拶刑到底有多痛呢?

拶刑是什么刑罚?

拶刑:古代夹手指刑罚 十指连心痛到失去意识

拶刑是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的刑罚, 故又称拶指(用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紧收,是旧时的一种酷刑),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古语有云“十指痛归心”,而且正是因为古代女子的手很巧,如果把女子的手弄伤了或弄残了,会对女子的伤害很大。

拶刑的典籍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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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沈榜《宛署杂记·经费上》:“拶指六把,连绳价七分。”《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九:“把申春君严刑拷打, 蔺氏亦加拶指,都抵赖不得,一一招了。”《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论革命之趋势一》:“ 清律重刑讯,所用刑具有笞杖、枷锁、手杻、脚镣、夹棍、拶指、压膝、问板等,已极人世之残忍矣。”

拶刑有多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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拶刑是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也是电视剧中最常见的一种对女囚逼供的刑罚,这种刑罚对女性来说是很残酷的,拶刑的样式也很多变,从木制到铜制,铜制的这种更加凶残,将被怀疑与其他男人有染的女人四根手指置于刑具当中,大力压挤,随着指骨的断裂声和一盆盆凉水泼醒后的反反复复,一般女人都挺不过去。

拓展:古代对女子的恐怖刑罚

拶刑:古代夹手指刑罚 十指连心痛到失去意识

1.破身

古代一些贪官酷吏为了自己的目的,强行破坏女犯的处女之身。古代女子刑罚让人惨不忍睹,要么指使凶猛男犯或下属强J、轮奸女犯,要么指使几个粗壮女人捉住女犯,剥掉衣裤,用一小木棍插进女犯阴部,鼓捣几下,使女犯处女膜破裂。传说《杨乃武与小白菜》中的小白菜就惨遭此刑。

2.除晦烙印

古代女子刑罚中,一种针对“进门寡”女性的酷刑。所谓进门寡,就是一些闭塞地区称呼那新婚不到百天,丈夫便死掉的女人。婆家人最是忌恨她,认为她是“八败克夫命”,所以就施之以“除晦”、“烙印”。指使几个粗壮女人强行用剃刀剃去她的阴毛,以消除晦气,叫做除晦;接着,又使人用特制烙铁,烧红后按在她的阴阜上,留下印记,或者烙上其夫的名字,这叫烙印。

拶刑:古代夹手指刑罚 十指连心痛到失去意识

3.接铜阳

一种土匪虐待女性的酷刑。将赤裸受刑女绑缚梁柱上,使其两腿叉开,下面放一熊熊火炉,火炉上放一可以活动的铜制阳具。打手一踩踏板,铜阳具便飙升起来,向女人阴部恨恨地戳上去。如此一踩一放,铜阳具一伸一缩,女人受其烫伤,痛苦无比。

明朝帝王发明的一种残忍刑罚,专门针对自己的妃子

有一种刑罚堪称史上最为残忍的刑罚。这种刑罚叫做铁裙之刑,据说它还是由的开国所发明的。 铁裙之刑,是给女犯人穿上用铁片制作而成的裙子。然后将其放火上烤。经过受热后,犯人的皮肉如同被烙铁烙,其惨状。这种刑罚是为那些对丈夫不忠的女子所设。 相传,明成祖朱棣的生母碽妃,碽妃在未足月时,便生下了朱棣。古代人并没有早产之说,再加上朱元璋生性多疑,他怀疑自己被碽妃给戴了绿帽子,于是盛怒之下便将碽妃打入牢中,并处以铁裙之刑。 不过关于这种说法,历史上是存在着很大的争议的。因为如果碽妃是朱棣的生母,那没有道理,母亲被处以极刑,而这个私生子却活了下来并最终获得皇位。 随机文章赤壁之战简介「汉武帝的独尊儒术是正确的决定」的陈述是否有理?看到未来的欧拉琳达秘书,劫数难逃论预言人类末日可能撞击地球的小行星盘点,最近160万公里每4年造访地球一次专家解读导弹是核武吗,导弹更先进但不是核武迷案在线 mazx.cn本站内容大多收集于互联网,内容仅供娱乐,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果本站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

“具五刑”是什么刑罚?秦国丞相李斯死得有多惨?

“具五刑”是什么刑罚?死得有多惨?小编给大家提供详细的相关内容。 李斯作为历史上一位非常有名的丞相,也正是因为他处于一个非常好的时代,能够成就他这样的人,他也成就了一个时代。不过,李斯尽管身居高位,最终却实在是死的很惨,有的说法说李斯是死于腰斩,这种死法相比起另一种死法来说,应该是非常温和了,这就是令人闻风丧胆的具五刑。究竟具五刑是什么样的刑罚?为什么要说李斯其实是死的最惨的一个丞相呢? 李斯将商鞅、韩非的君主专制理论推向极端,使百姓不敢反抗,统治者久处尊位。他的《行督责书》使民众时刻处于苛刑的恐怖之中,而他自己在具五刑过程中饱尝大枷、强索、笞杖、刀锥、斧钺、铁质、鬼头刀等各种刑具之苦,终致被夷三族,成为历史上受刑最酷烈,刑具加身最多之人。 李斯对重建,大修驰道行径颇为不满。就此,专司捕盗的和数十狱卒将李斯逮捕入狱,并用铁钳给李斯戴上。 李斯身着赭色囚服,两腕被绳缚带至杖所。到杖所,将李斯缚定,一人持棍出,搁棍于李斯股上(这里说的棍相当于后世的杖),喝:“打”,则行杖;杖之三,则喝令“着实打”。五杖换一人,喝如前。每喝,环列者群和之,喊声动地。杖时,以布承李斯,四人抬着,杖毕,举布掷于地下。 公元前208年中历七月,秦二世下令将李斯处“具五刑”、“夷三族”。刑吏怕李斯在行刑时詈骂,先施“抽舌”刑,即先将其舌头割掉,使其言语不得;然后,刑吏数人用铜针、铁凿等,在李斯额头和两颊刻凿创口;再用墨涂在创口上搓进肉里永不褪色;又用泛着青光的刑刀将李斯的鼻子割掉,昔日风采荡然无存,已是,人鬼不分了。 刑吏将李斯缚住,用斧钺在膝盖骨下砍掉双腿;又用笞杖(即荆条)将李斯刑至昏死过去;用铁质腰斩——铁是铡刀,质为垫板;最后,刑吏们用鬼头砍刀将已气绝的李斯枭首,将头颅挂在城头高杆上示众。 据说李斯“身具白骨而四眼之具犹动,四肢分落而呻痛之声未息”。 具五刑是中国古代秦汉时一种残酷的处死方法。《·李斯列传》日:“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汉·书·刑法志》曰:“当夷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诅詈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即对被判处夷三族罪者,先施之墨劓之刑,又斩左右趾,再以笞杖杀之,然后割下首级并悬之于木,最后将尸体剁成肉酱。 程序 先黥(在人脸上刺字)、劓(用刀割掉鼻子)、斩左右趾(砍掉左右脚趾),笞杀之(用藤条或荆条将人活活打死),枭其首(斩首并将首级示众),菹其骨(将尸骨捣烂),肉于市(在市场上将肉卖掉以供食用),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其舌(有诽谤漫骂行为者,先割断其舌)。 白话文意思:先在脸上刺字,然后割鼻子,再砍掉左右脚,接着用鞭杖或竹板活活打死,把头割下来悬挂在木杆上示众,再将其尸骨捣烂,最后在市场上卖掉其肉供食用。有诽谤辱骂行为者先把舌头割掉。 受刑的人 史载李斯即“具五刑”而死。李斯是战国、秦代的著名政治家,先后在秦任客卿、廷尉、左丞相。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七月,李斯被“具五刑”,处死于咸阳,并诛灭其三族。另开国名将也是被“具五刑”而死。 再用 北宋时,因“妖谋”遭法外重诛的事例相当多。例如天禧四年(1020),周能等伪造天书谋作乱,真宗降诏:“刘益、康玉、徐原等十一人,并活钉令众三日讫,断手足,具五刑处死。”具五刑本就是最残酷的刑法,又令与活钉、断手足并用,可见其惨毒。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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