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青年报报道,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奸淫幼女案件。被告人刘某国被依法判处死刑。该案件不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8月29日,四岁多的女孩周某某在家看动画片,一抬头发现奶奶不见了,于是出门找奶奶。女孩就在这时碰到了邻居刘某国。据悉,刘某国偶尔会到女孩家讨剩菜剩饭吃,所以女孩认识他。刘某国将女孩带走,骗她说带她去找奶奶,趁机实施不当行为。女孩的奶奶回家后发现孩子不见了,这之间也就十几分钟的间隔。事后,女孩被刘某国送回。
当时女孩已是目光呆滞,满身是泥,里里外外的伤,内裤上还有血。派出所的民警帮忙把女孩送进了医院,女孩直接就进了重症监护室。据女孩急诊病例显示,女孩入院时体温39.5摄氏度,呕吐六七次,拉肚子十余次,脉搏每分钟180次。神志清楚,精神萎靡,呼吸急促,咽部充血,口唇及指趾端青紫,双肺呼吸音粗糙。根据女孩父亲讲述,女孩做了两次手术,并且心理医生已经介入。
据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案发当晚,刘某国将四岁女孩周某某从家门口骗走,挟持至哈尔滨市道里区城乡路汇智东方悦工地西侧彩绘宣传围挡下排水沟内,不顾其反抗,采用暴力手段对其猥亵并强奸,至其身体三处重伤二级,其中一处九级伤残,二处十级伤残。
据悉,刘某国曾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曾两次被判刑。然而,刑满释放后他却好了伤疤忘了疼,竟奸淫年仅四岁幼女,严重损害幼女身心处于良好的状态,其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最终,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刘某国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极大,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现依法以强奸罪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边倒的评论:"活该!"
"终于啊,也算是法律给了小宝宝一个交代!"
"这种人死不足惜!"
"魔鬼就该回到地狱去,别再在人间作恶了。"
该案件的审理结果公布后,立即掀起一波舆论的狂潮。然而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的舆论内容几乎呈现一边倒的趋势。据某调查结果表示,在一场2万余人参与的网络投票中,51.9% 的投票者认为死刑判得不重,他性侵幼女,活该被判,另有45.2%的人认为该刑法甚至判轻了,他应该受到更严厉的惩罚,仅有2.9%的人认为该刑法判重了。
由此可见,广大网友对待该案件都是既愤怒又惋惜的,痛斥作案者的邪恶,同情小女孩的无辜。也有不少网友认为国家这方面的法律需要完善,考虑到儿童遭受的侵犯,从严从重立法,来保障儿童的安全。儿童被性侵是道德的沦丧,人性的泯灭,正视该问题,还应从家庭与社会教育着手。
4岁,本该是个无忧无虑,快快乐乐的年纪,却遭受了如此致命的打击。她会怎么看待这个世界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我们发自内心地希望女孩能尽快走出黑暗,处于良好的状态快乐地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