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李义江故意杀人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不少人都觉得惋惜,感到疑惑,因为这还只是一个年仅23岁的年轻人,他曾以新疆某市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考入了北京某重点大学,相貌出众,念大一时曾也被漂亮的女大学生追过,留给好友的印象也是待人和蔼讲义气。
据了解,在临刑前,李义江在法律文书上按下自己的手印,还礼貌地说道:“谢谢法官。”
的确,促成李义江走上犯罪之路的真相是多方面的,也不可幸免的要讲到他的原生家庭——患有精神病的母亲和有家庭暴力的父亲。本来李义江出生不久后是被送到了山东的奶奶家抚养,奶奶对于孙子还是很疼爱的。
不过李义江懂事后便被接回到了父母的身边,然而患有精神病的母亲会突然发脾气,这对于年幼的李义江伤害不小,也使得他对女性产生了恐惧心理,李义江觉得自己会是个同性恋,便是有这部分的真相。

后来母亲经过医治,病情逐渐稳定,但父亲却整日酗酒,继而殴打母亲。李义江知道父亲的行为不对,也没有那么漠然,会想要阻止父亲的暴力行为,但年幼的李义江无能为力,试图阻止父亲也只会得到一顿打骂。
据李义江供述,其父有几次醉酒,李义江想要阻止父亲对母亲使用暴力,结果父亲却是拿着菜刀向他砍去。实际上,李义江并不怨恨自己的母亲,甚至觉得母亲是可怜、悲伤的,读高中的时候,李义江看到有人欺负他的母亲,也会为了保护母亲而与那人打一架。
但受家庭环境的影响,即使李义江想要保持一个正常人的模样,并且留给他人的印象是好的,然而问题始终是存在的,他的内心渴望得到爱,又心存压抑,逐渐扭曲。
考上大学后,李义江便与曾经的同学断了联系,跟父母的沟通也少,事实上,他也没有什么要与自己的父母讲的,而大学同学见其穿戴不错,以为他的家庭应该不算太穷,便觉得李义江打几份,也就是为了锻炼自己,想要独立,不肯花家里面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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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们不知道的是,李义江迷上了一个“黄网”,通过一些淫秽图片寻求刺激,释放压力,而在这上面,李义江的花费不少,以至于他只能拼命打工,并且因此耽误了学业,而被劝学。
由于李义江没有向他人倾诉过这些,其他人自然是不太清楚。本来成长以来的经历,李义江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清楚怎么样的行为能留给他人好的印象,从而很好的伪装自己,并且将自己的情绪隐藏起来,这也是一步步进展起来的。
但藏起来的东西并不意味它不存在,帆叶网,据李义江交代,他首次杀人是在2002年,先后在某公厕、某河边杀害了两人,伤一人。长久以来的压抑,在杀人时得到了释放。虽然现今已经不少人开始接受同性恋这一群体,但同性恋依然还是不被大多人理解,而且部分同性恋者自己都无法接受这一情况,因此自甘堕落或者隐藏自己的内心、怨恨以及自我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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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法律是底线,触犯了法律,最后是要负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站在受害人家属的角度,这是一个残酷冷漠的刽子手,无情的剥夺了他们亲人的生命,在司法实践中,两年内非法剥夺多条人命,2003年1月至4日,李义江又先后在暂住地或宾馆内杀害了共计4人。
法院因此认定犯罪嫌疑人李义江的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而《意见》第10条、第16条则明确了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是从严和从宽的主要依据,在适用刑罚时必须充分考虑。主观恶性是被告人对自己行为及社会危害性所抱的心理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被告人的改造可能性。
李义江最后被依法判处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了解,民警追查该案,锁定犯罪嫌疑人李义江,上门去找人时,李义江看到警方并没有讶异,也没有逃跑,甚至在警方开口前问道:“你们是不是找我?”也许他早已想到了自己最终的结局,那就是被法律判处死刑,死在刑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