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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纪实:男子得知母亲被欺负,连夜赶回家中复仇,有3人惨死

时间:2023-08-06来源:网络作者: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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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于2011年浙江丽水缙云县两户邻居因为一个粪桶,争吵不休,还大打出手,在外地打工的儿子知道后,连夜回到家中,气愤的拎起一把菜刀冲进了邻居家中,对着正在吃饭的邻居人就是一阵乱砍,将邻居家中3条人命全部断送,并且还有七个人被砍成重伤。男子被警方制服后,却说自己是为了给母亲报仇。

这两家人究竟有何恩怨,又是什么让儿子连夜赶回家,连砍邻居家中10人导致3人被杀害?

大案纪实:男子得知母亲被欺负,连夜赶回家中复仇,有3人惨死

两家人的恩与怨

曹志光与郑周成,两家虽然只有几米之隔但是家中的景象却是天壤之别。

曹志光的家中可以说是子孙满堂,家境在村里也是比较富裕的,家中的房子也是新装修好的。

相比之下的郑周成家却是另一番景象,家中生活窘迫,家中唯一的儿子郑勇军是家里的顶梁柱。

不过儿子郑勇军一直以来在上海工作,妹妹也早已结婚,郑周成只能和自己的母亲、妻子留在家里相依为命。

两家人的房子只有一墙之隔但却是水火不容,经常发生争执。

因为曹志光家比郑周成家中富裕,就开始看不起郑周成家,有一次甚至把郑周成家的烟囱都给砸了!

理由更是荒诞,说是因为郑周成家的烟囱影响到了自己的生活看着难受所以就把烟囱砸了!这无异于是对郑周成家的公然挑衅和侮辱。

郑家自然不甘受辱,常常与曹家发生了激烈的冲突。村里人虽然出面调解,但是无济于事。

两家人的恩怨越积越深,经常发生肢体上的暴力。这也给两家人接下来的的生活埋下来了一颗定时炸弹!

粪桶引发的血案

曹志光家在2010年在郑周成家旁边盖起了一栋新房子,但是前面还有一小块地方没有拆除,曹志光担心郑周成会占为己有。

曹志光就在这块地方的围墙后面放了一个臭气熏天的粪桶,这个行为严重影响到郑周成一家人的生活,每次出门都会闻道一阵阵的恶臭味。

这让郑周成心中很不是滋味,就去曹志光说理想让曹志光家把粪桶收回去。

可是曹志光不愿意,因为怀疑郑周成这样做就是想把这一小块地方占为己有。

就这样两家开始了不断的争吵,这让两家人的恩怨越来越重。

8月1日两家又因这件事情发生了争吵双方,谁都不肯让谁双方最后开始动起了手,最后郑周成的妻子被打得伤痕累累。

最后还是在民警的劝阻下两家人才得以平息,可是谁也没想到的是这正是一场血案的开始!

此时的儿子郑勇军在上海打工,听说母亲受了邻居的欺负,这把郑勇军气得七窍生烟,立刻买了车票连夜赶回到了村里。

还找来了当协警的女婿,买了一把锋利的菜刀,下定决心要给曹志光一家血的教训。

在8月的晚上郑勇生带着女婿来到曹志光的家中,见曹志光一家还在吃饭,就拿起买来的菜刀朝着曹志光一家人残忍的砍去。

这让曹志光一家慌了手脚,曹志光带着女儿就想往门口跑。

可是此时郑勇军的怨恨已经积攒了已久,此时的他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想着如何让曹志光一家付出血的代价!

当时的现场有人发出来一阵阵的惨叫,血溅满了曹志光家中的一面墙,但是没有村民敢上前去劝架,只能选择报警处理。

最后郑勇军带着姐夫一共连砍10人,有3人被当场砍死,砍伤7人!

连砍10人后的两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罪行,而是选择了逃跑,但民警还是在火车站将两人抓获!

2012年7月13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郑勇军被判无期徒刑

河南一男子持刀与民警对峙,路虎车主趁机将其撞飞化解危机!律师:属于正当防卫,无刑事责任

  11月12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在河南郑州某银行河南研修中心门前,有人持刀与民警对峙,随后现场一名着便装司机驾一辆路虎越野车将持刀者撞翻,持刀者在倒地后被民警制服,此事引发关注。   河南郑州警方证实,12日一男子在农业银行研修中心门口持刀对抗民警,被路虎车主驾车撞倒后制服。男子送医无生命危险,但警方拒绝透露详情。事发地银行工作人员称抓捕后人群散去,具体情况不明。   对此,律师   @蔡雅奇刑法 作出解读:从刑法角度看,路虎车主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是合法行为。该男子持刀拒捕的行为,即便不成立袭警罪或者妨害公务罪,也是不法侵害行为,而正当防卫以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为前提。并非对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可以进行防卫,只有对那些具有攻击性、破坏性、紧迫性、持续性的不法侵害,在采取正当防卫可以减轻或者避免法益侵害结果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正当防卫。显然,本案符合这一情形。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杨雄教授认为,本案中持刀男子正在对民警实施不法侵害行为,而越野车车主挺身而出对该男子进行撞击,制止了该男子的不法侵害行为,虽然可能造成该男子受伤,但是没有造成生命危险,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该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来源:央视社会与法、法治日报、锦观新闻、三湘都市报   责任编辑:何昉堃

律师解读:路虎撞飞持刀男子属正当防卫

【律师解读:#路虎撞飞持刀男子属正当防卫#】11月12日,#路虎撞飞持刀男子# 一事引发关注。一名男子在街头持刀对抗民警,附近一名男司机驾驶路虎车一脚油门将其撞飞。对此,律师@蔡雅奇刑法 作出解读:从刑法角度看,路虎车主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是合法行为。该男子持刀拒捕的行为,即便不成立袭警罪或者妨害公务罪,也是不法侵害行为,而正当防卫以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为前提。并非对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可以进行防卫,只有对那些具有攻击性、破坏性、紧迫性、持续性的不法侵害,在采取正当防卫可以减轻或者避免法益侵害结果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正当防卫。显然,本案符合这一情形。#警方回应路虎撞飞持刀男子#(大河报豫视频)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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