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6日,陕南商洛市的王墹(音:jiàn)村春光明媚。
57岁的张彩娥带着小孙孙坐在自家门前,晒太阳。
”张彩娥对新快报记者说,不知道杨峪河畔的那些冤魂们是否已经重新投胎做人。
1985年,陕西省商洛地区商县杨峪河乡(现商洛市商州区杨峪河镇)王墹村村民龙治民与妻子共同在家中谋害48人案发。
去年年底公开出版的《陕西省志·公安志》,也首次刊出了“杀人魔”龙治民的照片。
那么,龙案是如何发生,又有哪些警世意义呢?案发27年后,新快报记者赶赴西安和商洛,调查案件中的隐秘细节。
1983年—1985年,在商县各乡出现怪事。
一些外地打工归来或者上城买东西的农民,离奇失踪。
到1985年5月,向公安部门报告的失踪者就有37人之多。
刘湾乡叶庙村40多岁的杜长英就是其中之一。
1985年5月16日,他起了个大早,跟哥哥一起去城里赶集给猪买豆饼。
两人分手后,杜长英却再也没有回家,家人四处寻找。
5月27日黄昏,哥哥杜长年再一次从城里寻觅回来。
路过县造纸厂时,他找到出纳员、表弟侯义亭,说了杜长英十余天未回家的事。
侯愣怔了片刻,叫道:“哎呀!”神色变得严峻起来:两天前,有名男子拿一张金额1.85元卖麦草的条子来领钱,条子上的名字却是杜长英。
侯问那人怎么回事,那人说杜欠他钱,一直赖着不还,他在街上堵住杜,杜把这借钱的条子给了他。
5月28日,经侯义亭辨认,领钱人是44岁的龙治民。
僵持不下的时候,一黑脸小伙上前,说也正找这人。
1985年元月11日,上官坊乡某村副支书姜三合等人从西安做活回来,在西关车站打算回家,碰到个头矮小的龙治民。
其兄姜银山从胜利油田请假回家,一直寻找到了5月;期间曾数次向地县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均无回音。
5月28日,在这个吵吵嚷嚷的人堆里,姜家看见了要找的人。
持续数月的寻访,姜家了解到,龙治民经常出没于西关汽车站等处,春节以后,还不时从市场上招走一些男女。
两支寻人队伍交换情况,感到事情严重,把龙押往公安机关报案。
两个不相关的人失踪都与龙有关,县公安局决定将其收审。
面对讯问,龙治民的供述来来回回就是:“杜长英的麦草条是我拿的,他欠我20块钱。
干了多长时间?起个猪圈嘛能用多长时间?一个下午就干完了。
”这么一个矮小愚笨、光头赤脚的农民能干出什么事呢?民警甚至为关还是放犹豫过,最后决定:先把龙犯关起来,第二天到龙的家里看看再说。
5月29日早晨,两警察去往杨峪河乡王墹村。
屋内坑坑洼洼的土质地面上,有几处好像被铲过;架在阁楼上的木梯上有些斑点,呈乌紫颜色,像血迹。
龙妻闫淑霞下肢瘫痪,行为古怪,一会儿说:“屋里没啥。
”过了一会儿又说:“有一次家里来了几个人,晚上我睡在炕上,听见外间有动静,第二天这些人就不见了。
过了一会儿,又没头没脑地说:“我洗衣服,水红红的。
民警回局里汇报后,下午增派人手再赴王墹。
龙家西厢堆放着乱七八糟的杂物,柴草、空酒瓶、破布片等,用脚拨拨才能看见一块地面;东厢更加黑暗,污浊,杂物充盈,一进门便碰一脸蛛网和尘絮。
搜查时,村治保主任说,龙的家里很臭,村里人都不肯到他家去。
刑警队长王扣成则从臭味中分离出另一种臭味——他熟悉的死尸腐味。
细细找寻,王扣成在东厢一个萝卜窖旁边,发现一堆散乱的麦草下有两具相拥在一起的男性裸尸。
看守所被要求把龙治民铐起来,并加上脚镣。
两具尸体中,一个是杜长英,但另一个却并不是姜三合,而是一名十六七岁的小伙。
再返王墹展开第三次搜查,警方人员在东边门扇的柴草后,又发现了一个满满的化肥袋子——里面装着一具女尸,死者年约50,也不是姜三合。
龙治民原系商县仁治公社龙砭子大队人,1974年春因修建南秦水库移居杨峪河,矮小猥琐,游手好闲。
1977年冬他将一痴呆女子骗至家中关在楼上,奸宿数日,后被村中民兵发现解救。
1978年,龙在亲友的撮合下与因患脑膜炎而残疾的闫淑霞结婚。
婚后生活更为艰难,欠生产小队口粮款180余元,队里催要,龙不理不睬。
又因其时常昼伏夜出,村中人很少与之往来。
商县主管政法的县委副书记、公安局长,以及商洛地委、行署的有关领导相继赶来现场。
民警带上警犬,再次搜查龙家,没有新的发现。
据村民们讲,龙家门前有过一个萝卜窖,现已填平种上了白菜。
民警又叫来几个人用锨,先不深挖而向四周开掘,清理出一个长3米、宽2米的场地。
揭开苞谷秆,竟然有八九具尸体,是以码柴禾的码法,头足彼此交错倒置,整齐而紧凑,但从边际可见:下面至少还有一层。
现场勘察指挥人员发出指令:暂停勘察,立即上报省厅!
一个排的武警荷枪实弹,封锁了埋尸现场,另有一连在城内随时待命,军分区独立连亦处于戒备状态。
陕西省公安厅张景贤副厅长和一班刑侦干部次日抵达后,挖掘工作重新开始。
起尸,照相录像,编号登记,解剖……黄昏时,从这埋尸时间最晚的“3号坑”掘出的尸体,升至20具。
到5月31日上午11点,“3号坑”清理完毕,整整33具尸体。
一位参与清理的法医说,大家的心理承受力已到了极限。
然而,经继续勘探,“2号坑”又被发现了。
“2号坑”在东侧猪圈内,长2米,宽1米,深1.5米,掘出8具尸骸,放置方式与“3号坑”如出一辙,但遇害时间更早。
6月5日,在龙家厕所东墙下50厘米处,又发现一堆已完全骨化的尸骸。
从5月30日开始,用王墹村一位村民的话说,“就跟赶庙会一样!”一周时间来了不下10万人。
谁能想到,有文明之国的日本竟然会有一名未成年少年,乔装成水管维修工,在白天向一对母女进行奸杀。
虽然凶手被判死刑,但福田孝行杀人案的过程还是非常曲折的。
福田孝行杀人案在1999年4月14日刚满18岁的福田孝行在白天乔装成排水管检查的工人,按门铃顺利进入被害人家中,就是为了强奸而来。
福田孝行赤裸身体将女主人压在身下,遭到女主人奋力反抗。
于是福田孝行为了让女主人听话,便将她掐断了气。
为了防止女主人苏醒,便将胶带缠住受害人四肢和口鼻,随后开始强奸尸体。
家里只有女主人和未满1岁的宝宝,福田孝行在进行强奸的过程中,小宝宝一直吓得大哭喊叫。
一开始凶手把宝宝抱到旁边,可凶手在强奸的时候大脑皮层过于兴奋,又怕婴儿的苦恼惹来了邻居,兽性大发的他把小宝宝拎起,重摔地面数次之后再用绳索勒死。
男主人本村洋先生晚上7点回家,发现家门未锁。
进门后家里一片狼藉,这就开始意识到有问题了。
一开始以为是家里被盗,但呼喊妻子没有反应,也没有听到宝宝的哭声。
于是男主人开始搜索屋子,最终收纳棉被的柜子里面,发现妻子半裸而且已经变僵硬的尸体。
而在收纳柜最上层的地方,才11个月大的婴儿尸体用塑料袋包着。
9年诉讼:无期变死刑日本是20岁才算成年,所以当时才满18岁的福田孝行属于未成年人,在上法庭的时候,是有未成年保护法保护的。
日本的无期徒刑和我国的很像,并不是终身监禁,而是通过劳改获得减刑,一般在监狱中关7~8年左右即可获释出狱。
本村洋和律师团不服一审的无期徒刑判决,坚持上诉。
到2002年3月14日,法院驳回了本村洋一行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但凶手福田孝行却在此期间给狱外的友人写了一封信,信中内容写到自己只是一只公狗,路上看到了一只母狗想骑上去没有错,而且还说自己7年之后就能出狱,谁都拦不住。
与此同时,居然还有民间组织的律师团为福田孝行辩护。
但邪是不胜正的,经过了9年的诉讼抗争,2012年,福田孝行由无期徒刑变为死刑。
曾经嚣张到不行的福田孝行,听到死刑的宣判后,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开始写信和遗嘱表达自己的忏悔。
社会舆论在持续本来这个事情只是简单的一桩强奸杀人案,但经过了9年的抗争,已经演变成了日本刑法法律的变革。
对于死刑,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才会了解生命的尊严及意义。
社会要和平本该存在尊重他人生命,不尊重他人者没资格谈人权。
对后来亚洲各国的死刑刑法都有很大的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