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探索 > 迷案追踪

大案实录:三名青少年在湖北省丹江口市神奇失踪

时间:2023-08-08来源:网络作者:小白

湖北省丹江口市公安局接到一名家长的报警电话。记者连忙在电话里说:“警察同志,我的儿子李志强失踪了。”

接到电话的警察赶往记者张建红家了解情况。两天后,警方接到了另一个来自警方的电话。另一方说,他的儿子杜宗泽也失踪了。

当警方调查两人连续失踪是否有关联时,出现了一种新的情况。当天,丹江口公安局接到警方的另一个电话,称他的儿子吕志伟也失踪了。

几天之内,连续发生了三起失踪青年案件,其中两人仍在读高中。

这三名青少年也住在丹江口市区。这种巧合不得不引起警方的注意。

那么,这三名青少年失踪之间有什么联系呢??他们之间的谜团是什么?

第一个失踪者——李志强

据警方称,张建红的儿子李志强是第一个失踪者。他出生于1996年。他失踪时才18岁,身高170米。

李志强在当天失踪。李志强的母亲说:“那天是星期天。我儿子是高中二年级学生,所以他们夜晚必须自己学习。那天,帆叶网,他像往常一样在家吃饭。然后他穿上书包,骑上自行车离开了。”

回忆起那天的情景,张建红想哭。那天下午,她仍然站在窗前,看着李志强骑着自行车消失。她说:“那天夜晚我在沙发上等儿子,谁知道是什么巧合,我不小心睡着了。”

凌晨两点多钟,张建红从梦中醒来。当她发现自己不小心睡着后,她急忙赶到李志强的房间,看李志强是否回来了。这使她吃惊。

李志强通常在10点多回来,今天早上2点多没回来!

张建红急忙下楼,因为楼下有个储藏室。通常,李志强放学回来后会把自行车锁好,

她想确定李志强是否回来了。这让她怀疑李志强的自行车已经在里面了,他的书包也在里面。

这让张建红非常困惑。他的儿子去哪儿了?

她给儿子打电话,但没人接。她在楼下等了一个多小时,但她的儿子李志强仍然没有回来。这时,她想知道儿子是否去了网吧。她匆忙赶到附近的网吧,但找不到李志强。

这时,天快亮了。此时,李志强的手机已经关机。

起初,张建红以为儿子去了什么地方玩,不想让她找到,但到了下午,李志强仍然没有消息,张建红开始担心起来。

她赶紧联系亲友寻找李志强,但她搜索了李志强的所有朋友和可能去的地方,没有李志强的消息。

他的同学说,李志强那天放学后像往常一样离开了。

那么,李志强去了哪里?

第二名失踪者——杜宗泽

第二名失踪者杜宗泽比第一名18岁的失踪者李志强晚两天失踪。

警察问杜宗泽的父母:“杜宗泽在家吗?原因是这样的?”

杜宗泽的父母想了想说:“他还在家。午饭后,他说找朋友玩。后来,他再也没有回来。”

杜宗泽没有回家,他的父母开始寻找他,但他的朋友、同学和亲戚到处寻找,没有找到他。

据警方称,李志强和杜宗泽互不认识。李志强上过高中,杜宗泽初中毕业后没有上高中。相反,他上了职业高中,然后他没有上职业高中。

第三名失踪人员——吕志伟

19岁的吕志伟是第三名失踪者。

吕志伟的父母说,他的儿子可能是第一个失踪的,因为他的儿子平时喜欢上网,平时几天都不回网吧,所以吕志伟的父母没有注意。

直到听说丹江口最近失去了两个这么大的孩子,他们才想起去找吕志伟。

那天,吕志伟的父母来到他儿子经常呆的网吧,询问他经常玩的朋友,但他们没有发现任何消息。

吕志伟的父母愤怒地说:“他在学校犯了一个错误。老师让他邀请他的父母,所以他没有再上学,也没有回家。我们无法通过手机联系他。”

从二十号到二十七号,丹江口市区在短短的一周内有三名高中生失踪。这消息很可怕。

三名失踪儿童的家庭状况一般。他们为何一个接一个地失踪使警方感到困惑。

李志强的母亲是全职母亲。自从李志强出生以来,她一直在家照顾她的儿子。她的家庭生活依赖于在其他地方工作的父亲。自从杜宗泽失踪后,李志强的母亲一直在懊悔她那天夜晚如何睡着了。

杜宗泽的母亲在城里打扫卫生,父亲是安全的,儿子是他们未来的希望。他们一直在努力培养他。杜宗泽的父亲说:“我儿子很孝顺,每次上夜班,第二天都起不来,中午他会做饭等我。”

杜宗泽失踪后,他的父母每天都哭。

吕志伟的父母开了一家烟酒店。他40多岁时由父亲生下,因此他的父母给了他自童年以来最好的生活条件。在这三个家庭中,吕志伟的家庭条件显然更好。

孩子的失踪使这三个家庭陷入痛苦之中。

劫持

与此同时,警察看到了一件事。

据李志强的母亲说,他们在李志强失踪的当晚接到一个电话。

电话上说:“你儿子被我绑架了。拿20万,我会让他回去的。”

接到这个电话后,张建红感到震惊和恐惧,但她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与绑匪聊天。

张建红对绑匪说:“如果你什么都不让我看,让我给你20万。我想先看看我的儿子。”

张建红与绑匪谈了情况。后来,绑匪送来了两张照片,是张建红的儿子李志强的照片。照片中,李志强仍然穿着当天离开家的那件衣服,闭上眼睛,看起来非常紧张。

这张照片是在黑暗的环境中拍摄的。我看不出它是在房间里还是在哪里。

张建红看到儿子的照片,终于相信儿子被绑架了。她感到很担心,但她不知道该如何办。

此时,绑匪再次打电话索要20万美元。

张建红说:“我在哪里能帮你弄到20万?我家连5万元都没有。如果你不相信,你可以来我家看看我家有多穷。”

张建红与绑匪交谈了很长时间。起初赎金是20万,但最后被绑架者减为1万。张建宏别无选择,只能同意。

然后,绑匪在下午12点之前给张建红一个地方把钱放在那里,并警告她不要报警,否则他会撕毁车票。

张建红听到这个消息后,一时不敢停止外出借钱。

借钱后,她把钱放在绑匪指定的地方。绑匪告诉张建红:“只要你把钱放在那里,你就可以去别的地方接你的儿子。”

但当张建红赶到另一个地方时,她没有看到儿子李志强。他们在附近搜索了一夜,没有看到李志强的任何踪迹。当他们再次打电话给绑匪时,他们打不通,一万元被绑匪拿走了。

张建宏从来不敢报警,一直在等待绑匪的消息。一方面,她担心绑架者如果认识警察会伤害她的儿子。另一方面,她和她的家人觉得既然绑匪已经收到了钱,他们就会把人放回去。

等啊等啊,终于等不及了,张建红拿起电话向警方求助。

当警察接到电话时,他们不知道另外两人失踪,所以他们只调查了李志强的失踪。

据张建宏称,警方认为这至少是一起绑架勒索案。即使绑匪只是恶作剧,也构成绑架勒索,因为绑匪拿了钱并威胁张建红。

警方询问了张建红绑架者的特征。张建宏回忆道:“绑架者应该很年轻,他们说话带有丹江口音,他们也应该是丹江人。”

警方立即立案调查。

警方猜测李志强那天可能没有来学校,所以他们来到李志强的学校进行调查。李志强的老师和同学说夜晚,李志强来到学校。下课后,他独自骑马回家。李志强的老师也说他是个胆小的人。

因此,警方在从学校到李志强家的路线上进行了监控检查,但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这个结果,令三个家庭都感到痛苦万分。尤其是黎治强的父母,失去儿子的痛苦,难以想象。

而杜宗泽的父亲,也不禁思考起了自己的教育方式,他一直想要儿子改正过来,但没料到的是,才出来没多长时间的杜宗泽又因为故意杀人,再一次进了监狱

大唐公主诬告大伯非礼自己,竟牵扯出谋反大案纪实:最后家破人亡

此页面是否是列表页或首页?未找到合适正文内容。

发生在明朝洪武年间的空印案纪实:明太祖朱元璋到底杀了多少人呢

所谓,指洪武年间因空白盖印文书而引发的一起著名案件。这个案子在当时为震动一时的大案,而在贪污腐败并不鲜见的当今社会也因其带有重典惩贪的色彩而常被人们所提及。 不过,这件案子在惩贪方面并没有多少成效,至多是君主猜疑个性的又一次滥用罢了。 当时有一个叫郑士利的生员,他说欲严惩空印者,是因为“恐奸吏得挟空印纸,为文移以虐民”(《·郑士利传》)。其实这里说得是客气了点。 很多史料记载,朱元璋发现了盖印空白文册的事时,反应是“盛怒”,为什么呢?因为他“以为欺罔”。“欺罔”这两个字,不仅仅可以解释为空印者持空印文书欺罔百姓之意,更可以解释为空印者轻视皇权,也就是朱元璋的权威,私下偷懒,擅自盖印。 后一解释可能更贴近朱元璋的心理,因为关于空印案的不合理、不合法和它的坏处,郑士利上书朱元璋,讲得是非常清楚了,而朱元璋的反应仍然是“大怒”,根本不听劝,怀疑郑士利背后另有主谋,反而将郑士利罚去劳改了。 这种对郑士利的猜疑,也正是郑士利以一个普通生员的身份上书指斥时事而触怒了朱元璋的一种反映。 空印案的原委是这样的。当时规定,各地都需每年派人到户部报告地方财政收支账目,所有账目必须跟户部审核后完全相符,才可结项。只要数字有一丁点儿对不上,整个文册便被驳回,重新填造,而且必须重新盖上原衙门的印章才算有效。 因往来路途遥远,派员都带有事先预备好的盖过印信的空白文册,以备不时之需。这本是上知下晓的一种习惯性做法,也从来没有哪个中央衙门发布命令禁止过。 但是,偏偏皇帝朱元璋不晓得。忽然有一年他发现了这个公开的秘密,大发雷霆,便严惩所有他认为有干系的地方官吏。当时最有名的好官方克勤也被牵连在内而死去。方克勤的儿子就是后来因反对燕王而被诛十族的“天下”。 众所周知,明代洪武年间发生了许多大案,以十三年的案、十八年的案、二十六年的案最为知名。有人加上空印案,号洪武中四大案(如孟森《明清史讲义》)。 然而,其他三案发生的时间清清楚楚,没有异词,只有空印案发生的时间却存在不同说法。朱绍侯主编的《中国古代史》、张传玺主编的《中国古代史纲》都说空印案发生在洪武九年(1376)。 这是两本较早的大学历史教材,使用非常广泛。近年新出的樊树志《国史概要》却认为空印案发生于洪武十五年(1382)。这是一本带有个人风格的教材,在大陆与香港深受好评,也多次印刷。 这三套教材的编写者都是长期在高校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史学专家,而对于这样一件大案所发生的时间却记载歧异,不能不令人迷惑。(汤纲、南炳文合著《明史》、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朱元璋传”均持十五年说。) 空印案发生在的手里,关于他的传记也应有所记载。有关朱元璋的传记,最富盛名的莫过于明史专家吴晗的《朱元璋传》。这本书吴晗曾经有过四次修改,前后经历了二十年,在史料上当是精益求精。 现在通行的就是最后一次的改本,这个改本由两家出版社印行多次,坊间均可见到。在这本传记里,吴晗指出空印案发生的时间是在洪武十五年。这可能就是空印案十五年说的来源。 查手头常用的《辞海》(1989年版,1998年第17次印刷,印数近98万),有“空印案”词条,就写明发生于洪武十五年。(1999年版2002年印《辞海》同此。)《辞海》中“空印案”条文很可能是参考了吴晗的《朱元璋传》。 从一个用词上可以得到说明。当时,户部要考核的名目,据《明史.郑士利传》是“钱谷册书”。在比《明史.郑士利传》更早的方孝孺所作《叶伯巨郑士利传》(以下简称《叶郑传》,收入《逊志斋集》四库本)里,这个名目作“钱谷策书”。 二者记载应该是相同的,但《朱元璋传》里则说是“钱粮、军需等款项”。“钱粮”约等于“钱谷”,“军需”是否等于“册(策)书”,就很可疑。(郑士利的上书中,先言“考校的策书是两骑缝印,并不是一纸一印可比”,又言“钱谷之数必须府必合于省,省必合于部,所以很难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让官吏们往返户部与省府之间,“待策书既成而后用印”,势必耽误时间。在策书上盖印,可见策书或册书就是指登载钱粮的文书,户部要考核的也就是钱粮的数字,跟军需是没有关系的。) 在《辞海》以及前面所提及的《中国古代史纲》、《国史概要》里都说的是“钱粮、军需等款项(事)”。由此,可以看得出吴晗《朱元璋传》的影响。 吴晗在叙述空印案的时候,也注出了材料来源:“《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卷一百三十九《郑士利传》。”殊不知,《明史》这两处记载本身就是互相矛盾的。 《郑士利传》并没有直接记载空印案发生的时间,但可以推断出来。传中记载说,“时帝方盛怒……丞相御史莫敢谏。士利叹曰:‘上不知,以空印为大罪。诚得人言之,上圣明,宁有不悟。’会星变求言。士利曰‘可矣’。”同卷《叶伯巨传》就置于《郑士利传》之前,其中写道:“洪武九年星变,诏求直言。” 叶伯巨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上了那封著名的上书,批评朱元璋“分封太侈,用刑太繁,求治太速”,气得元璋跳起来要亲手射死他。关于这次星变的时间,明末谈迁《国榷》记载是在洪武九年闰九月初,其他史料都没有异词。可以推定郑士利上言正是在洪武九年,这也就是空印案发生的时间。 方孝孺也在《叶郑传》明确记录:“洪武九年,天下考校钱谷策书,空印事起。”但是,在《明史·刑法志》里,于记载十八年后,追述了一句:“先是十五年空印事发。”随后又提及户部核查的名目是“钱粮、军需诸事”。可以想见,《明史·刑法志》可能正是如今空印案十五年说最初的来源。 《明史》本身的记载就有歧异,该何去何从?幸好还有其他史料以资考信。前面提及的明初好官方克勤,曾在洪武八年十月被下属程贡和程的朋友杨御史诬陷,发到江浦劳改。服刑将满一年,本可释放回家,不巧发生了空印案,又被诬陷牵连了进去,于洪武九年十月二十四日去世。 这些都出自其子方孝孺所作的《先府君行状》里,相信方孝孺不会连老父去世的日会记错。郑士利在洪武九年闰九月星变求言之前就准备上书,则空印案早于此时发生,而方克勤自八年十月起在江浦劳改的时间将近一年(《先府君行状》原文是:“终岁,将释归,会印章事起,吏又诬及。” “终岁”就是“整一年”,不能理解为“年底”、“岁终”;古代中国人的计数法是包括起止点的,故从八年十月到九年九月恰为一年。),那么将空印案发生的时间推定为洪武九年九月,是比较恰当的。 吴晗说十五年空印案发生的时候,恰好十三年胡惟庸党案还闹得很紧张,朝廷上谁也不敢分辨。其实不然。《叶郑传》记载,“丞相大夫皆知空印者无它罪,可恕,莫敢谏”,郑士利后来上书,是持书到丞相府,由丞相将上书交御史大夫转达御前的。 这个丞相就是胡惟庸。以胡惟庸为首的朝廷官员不敢进谏,不是什么党案闹的,而是他们太了解皇帝的性情了,顶风强谏的话,岂不是不要自己脑袋了?丞相还活得好好的,空印案自然就不会发生在洪武十三年之后了。十三年后,朱元璋宣布废除丞相这一官职。 另外,还有人认为空印案发生在洪武八年。这可能跟《国榷》卷六的一条误载有关。《国榷》在洪武九年闰九月条下记有怀庆知府林方徴(《明史》中作“方徴”)上言,其中说“去年诸行省官吏悉坐空印被罪”,据此可推空印案在八年。 然《国榷》同卷又记空印事在洪武九年闰九月,则与前记林方徴事相矛盾,可知上言当在洪武十年。 关于空印案,有两点可以补充。第一是处罚了哪些官员?《明史·刑法志》记载是“每岁布政司、府州县吏诣户部核钱粮、军需诸事”,后来的处罚是:主印官员(即掌握印把子的人)处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充军远方。 明代的省级地方机构有三个,即布政司(掌民政与财政)、按察司(掌司法与监察)和都司(掌军政),三司分权,互不统属。往下的地方机构府州县,都是由布政司这个系统下来的,跟其他二司没有关系。 按《明史.刑法志》的记载,空印案中被处罚的官员都是布政司而下的官吏。其实不然,还有一种,即地方上的监察官(言臣),也就是各省按察使司的官吏。方孝孺《叶郑传》说“行省言臣二十余辈、守令署印者皆欲置之死”,后来朱元璋“竟杀空印者”。 看来,言臣中也有主印者,自在被杀之列。洪武九年六月,朱元璋已经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文中的“行省”是方孝孺沿袭旧称。 第二是到底杀了多少人?吴晗《朱元璋传》说空印案与郭桓案一共杀了七、八万人,《国史概要》也说空印案与郭桓案连坐被杀的人数以万计。这个数字同样可能是从《明史·刑法志》而来。 《刑法志》说郭桓案“系死者数万人”,又说“二狱(空印案与郭桓案)所诛杀已过当。而胡惟庸、蓝玉两狱,株连死者且四万”。所言“过当”,也许即相当甚或超过之意。空印案也如郭桓案等三案,所诛杀也在四万数,故吴晗云两案有七、八万人被杀。 然而,这个估计是成问题的。方孝孺《叶郑传》说空印案发生时,“凡主印吏及署字有名者皆逮系御史狱。狱凡数百人。士利兄亦以河南时空印系狱中”。士利兄即士原(《明史.郑士利传》中作“士元”),曾任河南怀庆府同知,此时官湖广按察司佥事。士原或即“行省言臣二十余辈”中的一个,幸而不是主印者,得以出狱。 郑士利在这些人入狱之初就想上书,后来为避嫌计,所以等到士原受杖出来后才言事,主要就是为留在狱里的那些死囚申辩。《叶郑传》文末说士利失败了,元璋“竟杀空印者”。贯通全文看,士原任官湖广,以从前的河南任内事牵连入狱,说明他是从湖广逮进来的,而朱元璋是按空印文书上的署名顺藤摸瓜来捕人的。 等皇帝完成了大逮捕,也不过数百人。直到全文末尾,也不像在这数百人之后又进行了株连逮捕。而且,这数百人中,还有一些人被充军了。所以,被杀的人也就不会超过数百人。所谓的数万之数,很可能是猜测类比之词(其他的几个大案确实杀人很多)。 退一步说,明初整个官吏阶层的人数不会太多,而跟空白盖印文书有关也只是其中一部分人,朱元璋再狠,也不可能一下子把人都杀光,弄得自己在中央做光杆司令。翦伯赞主编的《中外历史年表》说,洪武九年“空印狱起,官吏下狱者数百人”,这应该是实际情形。 郑士利对于空印案的申辩与批评,有以下几点: 第一,官方文书要有效,必须盖有完整的印章,而钱粮文书盖的是骑缝印,是不能用来为非作歹的; 第二,钱粮之数,必须县、府、省到户部,级级往上相合,只有最后到户部才能知道一个确数,而如果“待策书既成而后用印”,那么就必须返回省府重填,势必要耽误时间,所以“先印而后书”只是权宜之计,不足以怪罪; 第三,朝廷此前一直没有明确禁止空印的立法,现在杀空印者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第四,官吏们都是经过数十年才得以造就的人才,这么轻易杀掉,是很可惜的。 第二条提到“先印而后书”,也就是“空印”,《中外历史年表》说:“元时,官府于文书有先署印,而后书者,谓之‘空印’,洪武建元以来,相沿未改。” 《剑桥中国明代史》解释说,这是因为钱粮在运输过程中会有损耗,所以发运时的数字肯定跟户部接收时的数字是不符合的,但在路上到底损耗了多少,官吏们并不事先知晓,只有到了户部才能知道其中的差额。 所以,官吏们习惯用空印文书在京城就地填写实际的钱粮数字。 空印是沿袭的旧法,而朱元璋对元朝腐败的吏治是很痛恨的。固然元朝旧法可能存在易于作弊之处,但在郑士利解释得非常清楚的情形下,仍处死了所有的主印官吏,显然是很可见皇帝的专制性格的。 《剑桥中国明代史》的看法是:“皇帝对任何不忠的表现都是极其敏感的。”诚然如此。朱元璋在求言诏中是这样说的:“迩来钦天监报五星紊度,日月相刑,于是静居日思。 古今乾道变化殃咎在乎人君,思之至此,皇皇无措,惟冀臣民许言朕过。於戏,于斯之道,惟忠且仁者能鉴之。 若假公济私,□(此处落一字)贤人君子之操,非所望焉。”(《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九)有一个地方学官曾秉正上书,大谈如何“应天心”、“慰人望”以守成,《明太祖实录》抄了近六页,全是空对空的虚道理,朱元璋却听得很舒服,以为他是忠臣,提拔做了思文监丞。 叶伯巨和郑士利就事论事,坦坦直言,却引得皇帝大怒,以为叶伯巨离间皇家骨肉,以为郑士利背后另有主谋,将两人下狱。 后来,叶死在狱里,郑跟他的哥哥士原罚到江浦劳改。还是那个曾秉正,后来也因言事忤旨而被罢官,穷得连回老家的路费也没有,不得已,卖了四岁的女儿,弄点盘缠。 看来还算是一个清廉自守的官。可这不行啊,把女儿卖了赚路费,岂不是给皇帝的统治抹黑,与朝廷提倡的孝悌之道相违背?也是一怒之下,皇帝将曾秉正处了个腐刑!这个曾官员后来不知所终。 原来,所谓的忠奸,也不过在皇帝的一闪念之间。皇权的专制权威是万万惹不得的。叶伯巨事先曾说:“即使没有皇帝的求言诏,我也要上书,何况现在正要求言呢?”都说言者无罪嘛,一个大皇帝岂能更是言而无信? 可是他偏落得个囚死狱中的下场。郑士利也是等得求言诏的机会去申辩,却根本不被理会。而所谓的空印案,也仅仅是皇帝所激起的一场小事故而已,是根本不值得当作惩贪除恶的标本案例去宣扬的。 为便于大家理解,小结如下: 一,空印案发生的时间既不是洪武八年,也不是洪武十五年,而是洪武九年九月。此年有闰九月,又方克勤是在十月被杀,则空印案前后持续的时间约有三月之久。 二,空印案所诛杀的官吏人数并没有数万之多,而是区区几百人。空印案的规模跟洪武年间其他三大案是无法相比的。 三,空印案中被杀的官吏不仅仅是布政司府州县的官吏,还有按察司的官。 四,空印案中户部所核查的项目是钱粮的数字,并不包括军需等其他事项。 五,朱元璋之所以搞空印案,恐怕不真是从惩治贪污作弊出发,而是认为这些官吏背着上司、背着皇帝径直用空白盖印文书对付户部的核查是对皇帝欺罔的行为,后来郑士利的上书更是激怒了他,所以“竟杀空印者”,所以哪怕是他曾经最为欣赏的好官方克勤受诬入狱,也没有放过。 六,《明史》对空印案发生时间的记载存在歧异,而《明史·刑法志》可能是空印案研究上致误的主要来源;更早的记载方孝孺《叶伯巨郑士利传》、《先府君行状》当更可采信,可用以纠正诸多误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标签:
>推荐阅读 >特别推荐 >火热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