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

岳飞另一面:南宋大地主 佃户每年交租上万斗

时间:2025-04-19来源:网络作者:小白
所有人都知道,是伟大的民族英雄、中国历史上最杰出的军事家,但很少有人知道,岳飞还是个大地主,同时他还做过一段时间的开发商。

为什么说岳飞是大地主呢?因为岳飞活着的时候,在江西九江(过去叫江州,是岳飞家属在北宋灭亡后的长期定居地)拥有“田七顷八十八亩一角一步,地一十一顷九十六亩三角”(岳飞嫡孙岳珂编写的《鄂国金佗稡编》续编卷13《户部复田宅符》)。

一“顷”是100亩,一“角”是1/4亩,一“步”则是1/240亩。

把上述面积单位全部换成“亩”的话,等于水田788.25亩、旱地1196.75亩,两者相加,岳飞共有1985亩土地。

需要说明的是,南南亩积很大,一亩相当于现在1.2亩,岳飞的1985亩地,在今天实际上是2300多亩。

岳飞是高级将领,身兼数职,既是“神武副军都统制”,又是“荆湖东路安抚都总管”,同时还是“潭州知府”,掌管着近两个省的军事防卫和部分民政,权力和待遇都是很高的。

俗话说,一人有福,带挈一屋。

岳飞位高权重,其家属也就基本摆脱了农耕生活,2300多亩土地是用不着他们耕种的(即使他们愿意耕种,也耕种不完),所以岳飞就把大部分田地租给佃户,每年收租上万斗(参见岳珂《愧剡录》卷15《祖宗田米直》)。

按惯例,“势家名田,以千亩为限”,一户人家能拥有千亩土地,就已经是很惊人的“势家”了,岳飞一家光对外出租的土地就远在千亩以上,所以称他为大地主是决不为过的。

现在一说“大地主”,往往带有贬义,似乎他们都喜欢掠夺和剥削,都像黄世仁一样富而不仁,其实不然,以岳飞这个地主为例,他的财产来源就非常清白,一部分来自丰厚的薪水,一部分来自商业经营。

先说薪水。

宋朝实行高薪养廉,越是级别高的官员,薪水越是惊人的丰厚,到了初年,朝廷一方面要抵抗金兵的进攻,一方面还要应付农民的暴动,为了保证武将们不至于阵前反水,给各大将领的待遇更是高得吓人。

岳飞每月除有200贯的基本工资外,还有“添支钱”(岗位津贴)、“公使钱”(特别费)、“薪炭钱”(取暖费)、“餐钱”(伙食费)、“月粮”(粮食补贴)、“职田”(政府划拨给官员,可以直接收租以补充俸禄的耕地)等补贴,所有薪水加起来,每月在6000贯以上。

当时江南米价3贯一石(参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59《绍兴二年十月》),按宋朝一石米重50公斤计算,一贯的购买力至少相当于现在80块钱,岳飞每月工资加福利6000贯以上,折合人民币约48万元! 再说商业经营。

绍兴十年,岳飞在九江市中心“造到房廊三十八间,每日收到赁屋钱一贯四百三十文”(《宋会要辑稿》)。

“房廊”指临街的商铺,“赁屋钱”就是房租。

也就是说,岳飞开发了38间商铺,他把这些商铺租出去,平均每天有1430文的租金收入。

前面说过,岳飞拥有两千多亩耕地,并将其中大半租给佃户耕种,每年收租上万斗,这其实也是一种经营之道,而且是古代中国士大夫们最常采用的经营之道。

众所周知,古代中国是典型的农业社会,国民无论贫富贵贱,对土地都有强烈的感情,绝大多数朝代的绝大多数人,都把农耕视为民本,都把耕地视为是风险最小以及营利最持久的投资品。

可以这样说,从战国到,甚至到了宋元明清四代,官员发了财之后,一般都会回乡买田,希望用细水长流的租米来养活自己和儿孙,从此过上的安逸日子。

包括商人也是如此,绝大多数商人在商业上成功之后,不是想法扩大经营规模,而是把钱投资到买官和买田上去。

但是到了宋朝,情形变了,一部分头脑灵活的官员、士绅和富商更乐意于把资金投在房地产领域,通过开发商铺然后出租的方式来获得更多的回报。

北宋大臣蔡襄曾经说过:“昔年从商者,莫不避人为之,今诸王邸多置产市井,日取其资。

”意思就是说,过去达官显贵不愿经商,即使偶尔做点儿生意,也怕人笑话,都是地进行,现在连王爷们都在搞房地产,每天收房租过日子。

由此可见,岳飞开发商铺并非个案,他并没有领先宋朝大臣从事房产开发的潮流,只是跟风罢了。

宋朝人之所以愿意用房产开发的新型投资方式代替买田取租的传统投资方式,主要是因为时代变了,商品经济比以往任何朝代都要发达,大城市的人口比以往任何朝代都要稠密,以至于住房供不应求,商铺供不应求,房地产的投资回报率远远超过了其他投资,高额的利润把落后的观念砸得碎了一地。

岳飞在九江开发商铺的时候,也正是宋朝房地产市场最为火爆的时期。

那时候,北宋刚刚灭亡,大批难民被金兵的狼牙棒驱赶着,从中原腹地逃到长江以南,分别在南京、杭州、绍兴、宁波、武汉、长沙等地落脚,使这些城市的人口和游资突然暴增,短时间内出现了异常的繁荣景象。

广大新移民迫切需要住房,各地坐商也迫切需要扩大营业面积,于是“富家巨室,竟造房廊”,“军前诸司,骈置铺席”(赵彦卫《云麓漫钞》卷4),住宅和商铺纷纷涌现,房产开发出现井喷。

在商业经营上,岳飞算是赶上了好时代,遗憾的是他没有赶上政治上的好时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南宋魏了翁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魏了翁相关作品介绍

此页面是否是列表页或首页?未找到合适正文内容。

魏了翁生平做过的事情有哪些 南宋大臣魏了翁简介

魏了翁(1178年-1237年) ,字华父,号鹤山,邛州蒲江(今属四川)人。著名理学家、大臣。 庆元五年(1199年)进士,授签书剑南西川节度判官。历任国子正、武学博士、试学士院,以阻开边之议忤,改秘书省正字,出知嘉定府。当国,力辞召命。起知汉州、眉州。嘉定四年(1211年),擢潼川路提点刑狱,历知遂宁府、泸州府、潼川府。嘉定十五年(1222年),召为兵部郎中,累迁秘书监、起居舍人。宝庆元年(1225年),遭诬陷后黜至靖州居住。绍定五年(1232年),起为潼川路安抚使、知泸州。端平元年(1234年),召权礼部尚书兼直学士院,以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之职督视江淮京湖军马。嘉熙元年(1237年),魏了翁去世,年六十。获赠太师、秦国公,谥号“文靖”。 魏了翁反对佛、老“无欲”之说,认为圣贤只言“寡欲”不言“无欲”,指出“虚无,道之害也”。推崇理学,但也怀疑朱注各经是否完全可靠。提出“心者人之太极,而人心已又为天地之太极”,强调“心”的作用,又和陆九渊接近。能诗词,善属文,其词语意高旷,风格或清丽,或悲壮。著有《鹤山全集》、《九经要义》《古今考》《经史杂钞》《师友雅言》等,词有《鹤山长短句》。 人物生平 魏了翁数岁即从诸兄入学,俨然像成年人。稍微大一点,聪明颖悟特出,日读千余言,,乡里称他为神童。十五岁,撰写《论》,文章抑扬顿挫,有写作者的风范。 庆元五年(1199年),魏了翁中进士第三名,当时忌讳谈“道学”,魏了翁却在策论中提及。登第后,魏了翁获授剑南西川节度(驻成都,今属四川)判官厅公事,他在任上尽心公事。 嘉泰二年(1202年),被召为国子监国子正。 嘉泰三年(1203年),改任国子监武学博士。 开禧元年(1205年),召试学士院。当时权臣韩侂胄谋划北伐,魏了翁上言,以“国家纪纲不立,国是不定,风俗苟偷,边备废弛,财用凋耗,人才衰弱”、“金地广势强,未可卒图,求其在我,未见可以胜人之实”为由,认为当务之急在于“内修”。此论一出,众人大惊。魏了翁遂被改为秘书省正字。御史徐柟弹劾魏了翁“对策狂妄”,但韩侂胄却并未再做处置。 开禧二年(1206年),升秘书省校书郎,以“亲老(父母年老)”为辞而出任嘉定(今乐山)知府。同年末,在赴任途中到达江陵(今属湖北)时,四川宣抚副使吴曦叛宋降金,魏了翁因而未能到任。 开禧三年(1207年)二月,安丙、李好义、杨巨源等诛杀吴曦、平定叛乱后,魏了翁在继续赴任途中于广安(今属四川)收到免职之命,遂奉双亲回蒲江故里。同年末,奸臣史弥远秘密杀害权臣韩侂胄后,理学人士刘爚建议史弥远崇奉理学、起用名人以改善其丑陋形象。“朝廷收召诸贤”,魏了翁也在收召之列。 嘉定元年(1208年)十月,史弥远入相,专理国事。魏了翁从一开始就觉察到史弥远“收召诸贤”的用意,因而力辞诏命。不久父亲去世,魏了翁解官守丧,遂于州西白鹤冈下建成鹤山书院,,授徒传道,宣扬理学,“由是蜀人尽知义理之学”。起复,任汉州(今四川广汉)知州,免欠税以减轻人民负担,但因桥毁伤人命而降授宫观闲差,数月后又起任眉州(今眉山)知州。 嘉定四年(1211年),升任潼川府(今三台)路提点刑狱公事(监司)。 嘉定八年(1215年),兼本路提举常平,后又改兼转运判官。作为理学家的魏了翁见到南宋理学家朱熹、张栻均已赐谥,次年春遂以周敦颐曾任本路合州(今重庆合川)的官职为由,奏请为周敦颐赐谥,同时也为程颢、程颐请谥。在魏了翁的一再奏请下,直到嘉定十三年(1220年),朝廷才特赐周敦颐谥元、程颢谥纯、程颐谥正,魏了翁遂进一步为请谥,并请将四人从祀孔庙,朝廷虽随后又特赐张载谥明,但未同意将四人从祀于孔庙。尽管如此,将不符合通常赐谥规定的四个理学创始人特赐谥号,仍极大地提高了理学派声望,并为以后理学独尊地位的取得奠定了基础。 嘉定九年(1216年),魏了翁一度以路级监司官代理本路的遂宁府(今四川省遂宁市)知府。 嘉定十一年(1218年)春,改任泸州(今属四川)知州、兼主管潼川府路安抚司公事(帅司)。母死守丧,起复后任潼川知府。 嘉定十四年(1221年),朝廷提升魏了翁任潼川路提点刑狱公事。在这十五年期间,他历任转运判官、直秘阁官、秘书监官等职务。治绩大著,有口皆碑。 宋理宗即位后,时事多变。魏了翁积忧成疾,三次上奏要求隐退,都不批准。却又任起居郎官。那时,因雷声非时(雷声按季节,但不是时候而发雷声)认为异常,理宗。魏了翁入对,阐述理学与政见,指出“心”的作用。并为理宗谋求久安长治计策。不久,又为一个降职后死去的官员无处埋葬之事据理力争,被一个官员指控为首倡异论。朝廷竟以欺世盗名、朋邪谤国罪,把魏了翁削官三等,贬到靖州居住。不久,魏了翁再入朝,宰相想要拉拢,他不与苟同。在三年时间里,魏了翁足迹遍及。那时,湖南、湖北、江苏、浙江几个省的许多读书人背着书籍纷前来求教。这一时期,魏了翁勤劳恭谨,全身心地传授理学知识,并著《九经要义》,凡二百六十三卷,成为当时较好的著作。 宝庆二年(1226年)二月,魏了翁被召回。前后这些都不是理宗的本意。魏了翁要求回归故里,理宗不肯,便改任资政殿学士。 绍定四年(1231年),魏了翁复职,主管武夷山冲佑观。 绍定五年(1232年),又改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不久,又知遂宁府,他辞谢不拜受。后升任宝章阁待制、潼川路安抚使、知泸州。泸州是一个大藩屏,控制边境的面积达两千里,而武备不修,城廓废弛。魏了翁乃奏请修缮泸州的城楼、垣墙和雉堞,并增置军械,训练盾牌手,申明军纪,兴办学校,蠲免欠税,恢复社仓,修建义冢,修办养济院。他上任只有几个月,就出现了的局面。 绍定六年(1233年),时值史弥远逝世,理宗亲政,魏了翁被提升为华文阁待制,赏赐了金带,仍留居原任。入朝以来,魏了翁见一些高官显贵,废法纪,无纲常,致政权腐败,不可救药。他疾恶如仇,在应诏赴任途中,给理宗上疏曰:“时政有十弊,建议理宗恢复历来好的传统,以表新兴之大为。”他的整顿朝政十项建议,其中第二、三项关于恢复二府之法规与恢复都堂之纪律,以便聚议及严纲和第六项恢复台谏制度,以便公开进退人才等建议,至今仍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应该以史为鉴。十项建议论述万余言,引事实,切时弊,辩是非,讲利害,理宗读毕,深受发和震动,手拿奏章举读成诵。从此,旧典章都得到了恢复。 端平元年(1234年)十月,魏了翁任礼部尚书兼直学院。他忠于职守,纵论政事,体察民情,访问人才,召从臣集议,许多事情做得认真、扎实,不负众望。回朝六个月前后共上奏二十多章,全是当务之急。皇上欲引了翁参与共商国家政事,而嫉妒他的人合伙竭力排斥,使他不能安心在职。 端平二年(1235年)十一月,魏了翁因熟知兵书、兵法,又量力国家,被任为端明殿学士,参预机要工作、撰写文书等。又任同签书枢密院事。十二月,督视江淮京湖军马。正值蒙古军犯境,且战事失利,朝廷惊慌,理宗忧虑。一次例行朝拜结束后,理宗面赠魏了翁一首亲笔的唐人严武诗:“昨夜秋风入汉关,朔云边月满西山。更催飞将追骄虏,莫遣沙场匹马还。”和“鹤山书院”四个大字,并赠金带鞍马,又命宰相、重臣关外设宴饯行。魏了翁掌管边关兵马战事后,即以为参谋官,赵善潮、马光祖为参议官,重申军规,严明军纪,并身先士卒,加强练兵,一时军力大增。由于全军上下团结一心,奋勇杀敌,很快击败了元军。了翁胜不骄,同时提醒将帅们加强警戒并调遣增援部队,安抚的士卒,罢免贪生怕死的将领,及时向理宗奏明边防十件事。过了二十多天,魏了翁被提升为国防部部长。在赴边关奏事时,因得病提出辞呈。那些存心排挤魏了翁的人早在那里窥视,并蠢蠢欲动。他们趁机推波助澜,又大造舆论。 嘉熙元年(1237年),魏了翁被改知福州、福建安抚使。他屡次向理宗请求告老还乡,但没有被批准。魏了翁病重时,再次请求退职。当时魏了翁的门生来探望他,魏了翁穿戴整齐后与其谈话。并且说:“我一辈子对自己淡然无所求,没有任何非份之想。”当谈到蜀地的动乱时,魏了翁久久苦皱眉额,便口授遗奏。一会儿后,魏了翁便拱手而辞,终年六十岁。十天后,理宗颁诏拜魏了翁为资政殿大学士、通奉大夫的诏书才到达。 当理宗接到魏了翁送来的遗奏,知道他已经去世时,十分悲痛。他不理政事,罢朝以示哀悼。惋惜有用的人才没有充分发挥作用。追封他为太师,谥号“文靖”,累赠秦国公,诏赐第宅于苏州南宫坊(现书院巷)。 元至顺元年(1330年)奉敕题“鹤山书院”额于其第宅。 清二年(1724年),魏了翁得以配享孔庙。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标签:
>推荐阅读 >特别推荐 >火热推荐